2007年12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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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桥民主法治村荣誉随时“刷新”
授牌后常回头看看不达标一律摘牌
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俞为鹏

  台州市路桥区在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中,勇于自揭短处、自挤水分,对不达标的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坚决予以摘牌。记者了解到,今年以来该区已取消了30个村(社区)的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称号。
  路桥区现有村居308个、社区10个,近年来被评为三星级以上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的就有275个,占总数的88.7%,有些镇、街道三星级以上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的比例甚至高达94%。今年初,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在对全区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后认为,部分镇、街道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比例过高,存在着片面追求创建工作数量而轻视质量的问题。针对这种情况,路桥区有关部门没有护短,而是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村(社区)质量推进年活动,决定对三星级以上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进行检查清理。
  7月,路桥区司法局在下梁村召开了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质量推进现场会,推广了该村的创建工作经验。随后,人大常委会对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。9月,检查清理工作进入“回头看”阶段,各镇、街道对照浙江省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创建的25条标准进行了全面自查,紧接着区进行对口检查。通过自查和对口检查,30个村被确定不符合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的标准,受到摘牌处理。
  路桥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被摘牌的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主要有两种情况。一种是与标准差距明显的,如村委班子不和、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等,而绝大多数情况,是某些硬件不达标的,如未设普法宣传栏,或者台账不全等。后一类村(社区)被摘牌时,司法局遇到过阻力。“有的观点认为,这些硬件上的问题,可以通过整改解决,没必要非摘掉这个来之不易的牌子。”尽管如此,在路桥区委、区政府的支持下,司法局最终还是决定,为了确保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的创建质量,不达标的一律摘牌。
  通过“挤水分”,目前路桥区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(社区)的比例降到79.8%。路桥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,摘牌不是目的,而是希望通过摘牌这种形式,有效改变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创建工作中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,最终使民主法治建设在农村落到实处。

  编后:
  年终岁末,考核考评又到高峰。路桥区对荣誉先进不搞“永久牌”随时检查“刷新”的做法值得赞许。